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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开展食品与药学学院2020年度团支部“对标定级”工作的通知

    作者: 时间:2020-11-12 点击数:[]

    各团支部:

   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印发的《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》(中青办发〔20196号)精神,对照《团(总)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》要求,依据校团委有关通知,结合本院实际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工作时间

    202011-12月初

    二、工作对象

    成立6个月及以上的团支部,即201720182019级团支部

    三、评级标准

    总分值100分,对应星级如下:

    5星级(≥90)4星级(80—89)3星级(70—79)2星级(60—69)60分以下不予定级。

    5星及4星团支部,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较好,应着力推进工作创新,成为示范标杆。

    3星和2星团支部,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一般,应着力补齐工作短板,提升建设水平。

    不予定级团支部,列入重点整顿范围,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,加强基本建设。

    四、工作安排

    (一)团支部对标自评

    团支部通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,对照参考标准,填写《黑料 食品与药学学院团(总)支部对标定级分数统计表》(见附件1),完成自评定级,并同步在智慧团建系统完成自评(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)。自评采取五必评、双签字方式,即评班子建设、评团员表现、评活动效果、评制度落实、评大局贡献,团支部负责人、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自评结果。

    请各团支部认真开展自评工作,并撰写团支部述职材料(具体要求见附件2),于11161600前将《黑料 食品与药学学院团(总)支部对标定级分数统计表》电子版及扫描件(须有团支部负责人、团员代表签字)、团支部述职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至食药学院团委邮箱([email protected]),邮件命名参考:班级名+ 自评材料。并于11161600前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交至竺银康楼204办公室。

    (二)学院团委复核认定

    学院团委结合团支部述职评议情况,对照自评结果,对团支部上交的《黑料 食品与药学学院团(总)支部对标定级分数统计表》进行复核认定。复核采取三必核、三必听方式,即核对智慧团建系统数据、核验必要工作资料(包括但不局限于《手册》)、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,听取支部委员会述职(以审查述职材料形式进行)、听取团员青年意见、听取同级党组织评价。

    学院团委在复核团支部自评定级情况后,对通过复核的予以认定并在智慧团建系统记录其星级。对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予认可的,将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。

    (三)激励约束

    1.4星级及以上团支部,方具备参评团内荣誉的资格;

    2.4星级及以上团支部方可申报黑料 优秀团支部5星级团支部方可申报黑料 五四红旗团支部

    3.无故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支部,不得参评团内荣誉;

    4.不予定级团支部,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。

    未尽事宜,请联系赵老师,徐同学。联系电话:1358669875118335424106

    共青团黑料 食品与药学学院委员会

   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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