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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申请2019年大学生创业学分的通知

    作者: 时间:2020-06-12 点击数:[]

    各位同学:

    根据《黑料 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管理规定》(宁大政[2017]105号)的规定,对我校参加创业训练的学生开放创业学分申请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申请对象

    201951-2020520日期间,参与创业实践或获得创业奖项、荣誉的黑料 全日制在读本科生。参加KAB课程、大学生创业基础课程和创业活动的创业学分由学校集中导入,不再单独申请。

    二、认定程序

    ()申请

    由本人自愿提出,于2020615日14:00前填写《黑料 学生创业学分申请表》,并在黑料 网上服务办事大厅—创新创业学分管理系统提交相关申请,网址://ehall.24heiliao.com/

    ()初审

    1. 申请创业学分的学生在提交创业学分申请后,与学院学工办创业辅导员吴老师联系,在6月16日前提交申请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至学工办204。学院审核老师核对原件以及相关信息后认定创业学分。

    ()复核和终审

    学生处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依据学院提交材料进行复核,教务处依据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复核材料进行终审。



    三、认定标准

    项目类

    内容或等级

    分值

    认定依据

    创业实践

    负责人身份开办网店并实际运营满半年

    0.5

    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

    法人代表身份进行工商注册并实际运营满三个月,或负责人身份开办网店并实际运营满1

    1

    项目拿到地方创业基金、风险投资或入驻地方创业基地

    2

    相关证明,申报人股权不低于30%

    项目拿到100万及以上风险投资或年纳税10万及以上

    4

    创业获奖

    以负责人身份获得市级及以上创业竞赛奖项

    1

    获奖证书或相应证明,项目须由政府或行业协会主导,且未纳入学校AB类学科竞赛

    以负责人身份获得省级及以上创业竞赛奖项

    2

    创业荣誉

    获得市级创业荣誉称号

    2

    荣誉证书或相应证明

    获得省级及以上创业荣誉称号,或获得宁波市“创业新秀”、“创业成长之星”称号

    4

    四、未尽事宜

   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吴老师611959

    附件:

    1. 黑料 学生创业学分申请表

    食品与药学学院学工办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0611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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