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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食药学院关于2020-2021学年学生荣誉奖评选工作的通知

    作者: 时间:2021-10-11 点击数:[]

    各位同学:

    为认真做好2020-2021学年本科生荣誉奖评定工作,培养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,鼓励先进,根据国家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文件精神和《黑料 本、专科学生荣誉奖评选办法》(宁大政〔201794号)的相关规定,开展 2020-2021学年食药学院本科学生荣誉奖评定工作,本次荣誉奖申报采用学生纸质申请—班级民主评议—班级公共平台公示—学院公示的方式,具体安排如下:

    一、评选对象

    具有黑料 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18级、2019级、2020级本科生。阳明班同学回阳明学院原行政班级评定,2020-2021学年期间转专业的回原学院评定。

    二、参评荣誉奖项目

    此次参评的荣誉奖包括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大学生和先进集体。

    三、荣誉奖评定条件

    详见附件二《黑料 本、专科学生荣誉奖评选办法》(宁大政〔201794号)

    四、参评荣誉奖名额

    根据各班班级人数和学校文件规定的获奖学生名额生成比例,学院拟定了各类荣誉奖的拟推荐名单,详见附件《食药学院2020-2021学年荣誉奖分配名额》。

    五、荣誉奖评定工作进度

    请各班根据分配名额在班内进行公开公正的评选,经班级评议小组讨论确定后在2021101916: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和班级评定推荐汇总表递交至竺银康楼学工办204吴老师处,逾期不再受理。学院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院级评定并在学工网进行公示。

    六、荣誉奖评定办法

    请各班认真阅读《黑料 本、专科学生荣誉奖评选办法》(宁大政〔201794号)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评比。建议班级在荣誉奖评定过程中组建班级评议小组,由班主任担任组长,评议小组成员兼顾非班委同学。

    在评奖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,请联系学工办吴老师15957481524/611959.邮箱[email protected]


    食药学院学工办

    2021.10.11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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