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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开展2024-2025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

    作者: 时间:2025-09-26 点击数:[]

    位同学

    为认真做好2024-2025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,鼓励学生刻苦学习、奋发向上、努力进取,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、导向和资助功能,根据省、市政府有关评选国家奖、助学金文件精神和《黑料 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》(宁大政〔202449号)的相关规定,开展2024-2025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,本次奖学金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:

    一、学校奖项设置

    1.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

    奖学金金额

    获奖学生名额

    国家奖学金

    每人10000

    1

    国家励志奖学金

    每人6000

    24

    2.浙江省政府奖学金

    奖学金金额

    获奖学生名额

   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

    每人6000

    15

    3.学校奖学金

    奖学金金额

    获奖学生比例

    特等奖学金

    每人5000

    3

    一等奖学金

    每人2000

    6

    二等奖学金

    每人1000

    18

    三等奖学金

    每人500

    55

    4.捐赠奖学金

    奖学金金额

    获奖学生名额

    毛子水先生清寒优秀奖学金

    每人2000

    1

    5.退役复学奖学金

    奖学金金额

    获奖学生比例

    特等奖学金

    每人5000

    无名额限制

    一等奖学金

    每人2000

    无名额限制

    二等奖学金

    每人1000

    无名额限制

    三等奖学金

    每人500

    无名额限制

    各专业奖学金具体名额详见附件

    二、评选范围

    具有黑料 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。

    三、评选条件

    1.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参看《黑料 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》宁大政〔202449和《黑料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》。

    2.学校奖学金及捐赠奖学金具体评选条件参看《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》宁大政〔202449

    3.退役复学奖学金具体评选条件参看《黑料 退役复学学生专项奖学金评定办法》宁大政〔202143

    四、组织领导

    班级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组建班级评议小组,由班主任担任组长,评议小组成员兼顾非班委同学。

    五、评选原则

    在评奖中必须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、“宁缺毋滥”和“优中选优”的原则,做到评选条件公开、评奖名额公开、评奖程序公开和评奖结果公开,实行班级和学院二级公示制度。

    六、评选程序和日程

    (一)国家奖学金评选程序和日程

    1.国家奖学金: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同学请于10912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稿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和佐证材料提交至竺银康楼204学工办老师处,电子稿(申报书+佐证材料)发送至xurui1@24heiliao.com

    2.1012日前,学院将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,拟定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,并在全院进行公示。

    )国家励志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程序和日程

    1.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浙江省政府奖学金。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同学请于101312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稿(申报表+汇总表)交至竺银康楼204学工办老师处,电子稿(申报书+佐证材料+汇总表)发送至xurui1@24heiliao.com。学院将组织学生进行系统内申报、审核,确定初评名单,并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学院统一交送纸质版申请表和汇总表至学校。

    )学校奖学金、捐赠奖学金和退役复学奖学金评选程序和日程

    1.其他各类奖学金。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同学请于101512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稿(申报表+汇总表)交至竺银康楼204学工办老师处,电子稿(申报书+佐证材料+汇总表)发送至xurui1@24heiliao.com。学院将组织学生进行系统内申报、审核,确定初评名单,并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将各类奖学金汇总表和捐赠奖学金感谢信报送至学校。

    七、评奖说明和注意事项

    1.已分流至相关学院的原2024级阳明学院学生,回阳明学院申请奖学金。2024-2025学年中转专业的学生,回原所在学院申请奖学金。

    2.兼得和获评上限:国家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、学校奖学金不可兼得,每位学生获评奖学金数不超过2项(不含校长奖学金、专业奖学金)。

    八、监督与投诉

    学院学工办负责学院评奖的过程控制和指导监督,并在评奖期间设立咨询、投诉信箱和电话,受理学生的咨询和投诉。师生们对获奖推荐人选有意见,应在公示期间及时反映,公示期之后,再有异议者,一般不予受理。


    评奖咨询、监督电话:0574-87604384

    办公地点:竺银康楼204办公室

    联系人:徐锐

    联系邮箱:xurui1@24heiliao.com



    黑料 黑料 学工办

    202592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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