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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落实《黑料 黑料 研究生校外学习、研究、实践安全教育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
    作者: 时间:2024-01-09 点击数:[]

           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管理体系,加强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,依据《黑料 合作培养研究生管理办法》(宁大政〔202249 号)和《黑料 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职责与管理办法》(宁大政〔2021106 号)等文件制定《黑料 黑料 研究生校外学习、研究、实践安全教育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食品政字〔20233 3号)。

           研究生在校外进行学习、研究和实践时需经校内导师同意、学院审核,提前报备,服从校外单位的工作安排,按规定进行学习、研究和实践,每周至少与校内导师联系一次,及时汇报情况和学习、研究、实践中存在的问题。未经所在学院批准,不得随意延长或缩短学习、研究、实践时间或变更学习、研究、实践单位。对违反校外培养纪律的研究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希望全体研究生能够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,切实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,确保在校外学习、研究和实践活动中的安全。


    黑料 黑料 学工办

     2024年1月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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